第五章 班长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  (我在顶峰上停留了很久,才扭曲着五官,慢慢滑落下来。由于那无法自拔的一刻过于激动,我的舌头十分用力地贴在她的脚底上,不住地向前顶着,压着她柔软的脚弓。突然间,她的脚抖动了一下,猛地抬起了头!瞬间,我吓得魂飞魄散!

  我知道,这样蹲在她的脚底下,是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的。我腾地一下站了起来,声音颤抖地说出三个字——文件夹。说罢,我慌忙拿起地上的文件夹,装模作样地递了过去。她立刻从椅子上坐起身,找到鞋子,将那双美到极致的脚塞了进去。我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,愣愣地看着这一切。穿完鞋,她脸上恢复了那种股一贯的傲气,一把接过我手中的文件夹,甚至都没有正眼看我一下。见事情并未朝着那个坏方向发展,我急忙一个转身,灰溜溜地逃出了三年六班。


  回到教室,我费了半天劲儿也没镇定下来。我害怕,怕晓晓那个很凶的混混男友来班里打我,我突然觉得自己简直胆大包天,竟然连她的脚也敢亲近,那尤物明明不是为我这样的人准备的。我想回家,但是又怕家人问我为什么不上课。


  说实话,读小学时我是对逃课很有心得的,我胆子虽不大,但属于蔫巴劲儿,常常躲课出去闲玩。严格说来,我那只是闲,并非玩。我会找个离学校很近,又不会遇到老师的地方,整个人坐着呆上一节课,至于脑子里当时想的是什么,现在已全然不记得。


  我终于还是没有胆子逃课,忐忑不安地坐在教室里,吃力地上着第一节课。


  静谧的走廊偶尔出现阵阵脚步声,都会使我心惊肉跳,直到那脚步错过我们教室的门,渐渐消失在远方。)

  冯宁宁睡的很早,说是下午逛累了。她睡下,苏凯便将工作地点从书房搬到了卧室。由于有点文字功底,更由于他现在是闲人一个,所以现在他的工作是帮朋友的朋友的一家地产策划公司做文案,赚点小钱。其实他不喜欢在冯宁宁睡觉时陪在旁边工作,因为这样表示他不可以吸烟。苏凯扯过靠垫,懒洋洋地靠在床头,将索尼笔记本电脑放在大腿上,敲起字来。


  不知不觉,正在考虑一组楼盘围挡文案时,苏凯开始走神了。他的目光离开屏幕,渐渐落到了冯宁宁脚上的那片凸起的被子上。他不自觉地颤抖一下,转头看了一眼冯宁宁。她正背对他熟睡着,乌黑的头发洒满枕头,散发着若隐若现的幽香。苏凯在被窝里将脚伸了过去,试探性地碰了碰她的脚,发觉她毫无反应后,慢慢将笔记本电脑从大腿上拿开,放到了一旁的床头柜上。


  他犹豫了一下,随即慢慢掀开被子,在床上轻轻支起身子,整个人向床尾趴去。趴到了她的脚边,苏凯钻进被子,侧躺下来。他的手在被子里探过去,很容易就拿住了冯宁宁的脚。这份略带刺激的手感,顿时激起抓着她的手时所体会不到的另类感受。冰凉,滑腻的手感,让苏凯稍稍有些兴奋起来。他始终确信自己不恋足,他将自己此刻的兴奋顺理成章地归结为好奇、好玩。他右手的五指从冯宁宁右脚的脚尖一直逐渐滑落到脚跟,他轻捏着她那圆润如玉的脚跟,下体渐渐升腾一股热气,蒸得他瞬间一把掀开被角,使冯宁宁的那只脚完全暴露了出来。


  他如同爱抚婴儿一般,带着微微激动的情绪,将脸靠近这只白玉般的玉足,赏玩着,陶醉着。他油然想到了日记中的男主人公,当他在三年六班的教室中醉心玉晓晓的玉足时,是否也是这种感觉呢?想到这里,一股优越感……不,侥幸感,在苏凯的心里油然而生。他不必像日记中的主人公一样担惊受怕,只是嗅着女孩玉足来进行手慰,此刻他可以任意抚弄眼前的这份猎物,只要他高兴……


  与大部分南方女孩一样,冯宁宁睡觉很实,基本上很少中途醒来。苏凯小心地将左手滑入冯宁宁的右脚下面,轻轻将它捧在臂弯里,想了想,脸慢慢贴了过去,试探性地伸出了舌头……舌尖抵在冯宁宁光洁白皙的脚心里,不住地颤抖着……苏凯急了,他想找到一个出口,来释放这一切!他猛地捧起这块美玉,欣赏了几秒,疯了一般将双唇贴了上去,又吻又舔。


  我在想,如果我有幸得到女朋友就好了。这样,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摸她的脚。当然了,她也必须要有一双美如晓晓的脚丫。但是我知道,像我这样连女性朋友都没有的学生,想要有个女朋友,难度不亚于让我跳级去读高中。况且,学校里漂亮女生资源已经被校内外的混混们分享得差不多了,剩下的要么很难攻破,要么心里早已有人。说起这个,我们班内倒是有一个女孩,我很有好感。她叫孙琳琳,是班长。其实早先刚认识时,我是对她没有好感,甚至有些厌恶的。


  她学习很好,但是特爱装,哪次考试要是没考满分,就专等老师在场的时候哭鼻子,哭给老师看。这种极端上进又有装蒜之嫌的表现,惹得很多人厌恶。不过久而久之,我也就学会了辩证地只看她的脸蛋和腰肢,不看其它。


  班里的刘涛说,孙琳琳跟男生笑起来的时候很淫荡,我也同意这点。无数次的,我都想过把她追到手,然后带回家去,趁着父母上班的时候搞她。据班里以前跟她同一小学的于海说,她在小学的时候特别骚,基本上被一个她有好感的男生给摸遍了。这个我相信,因为有一次她下课收作业时,我将作业放在桌上等她来收,人却装作有事的样子急匆匆地向外走去,结果胳膊“不小心”很重地碰了一下她还算丰满的胸部。她愣了一下,随即一笑,又继续收起作业来。她的脚我见过,那是在去年夏天快放暑假的时候,她穿着凉鞋来上学。她的脚白,但是脚趾不如晓晓的那么整齐好看。


  不过我想,即便是能得到她,也可以解决我对女孩脚丫的向往了。而且我最近看过一本爸爸买的书,里面有一句印度谚语,叫“手中的一只鸟,胜过林中的两只鸟”。


  我决定得到这只鸟。

章节目录